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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人才的新途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2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决落实“招考分离”,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
二、组织保证
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纪检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有招生工作组、考务工作组、舆情防控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宣传服务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具体职责如下:
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招生就业的副院长担任。负责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简章的信息发布以及统筹学校单招考试组织、协调工作。
考务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单招考试命题与试卷保密工作。按考试要求拟定试题、审核校对,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组织考前培训,对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筹考场布置与管理。负责阅卷评卷与成绩管理。规范考试资料保存,按档案管理规定分类归档、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舆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分管舆情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实时监控网络、媒体、咨询电话等多渠道动态,排查命题保密、考务安排等环节的舆情风险点,同时制定舆情应急预案。针对考试作弊,流程漏洞等突发舆情,快速核查事件真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方案。负责通过新媒体等平台解读单招政策、考试流程等内容,解答考生和家长疑问。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制定完善单招考试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与责任分工,组织应急演练;排查考点安全隐患;处理考中医疗健康类情况(突发疾病、受伤、传染病症状等),现场救护、联系急救与家属,启动防疫预案,隔离消毒并排查密切接触者;应对考中设施与环境类故障(断电、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协调抢修、启用备用设备,组织有序疏散,配合评估考试安排。
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保障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营造卫生、舒适的校园环境;做好工作人员饮用水的发放工作;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制定温馨菜谱,保障饭菜供应;考试期间为考生及工作人员提供突发疾病、受伤等应急救治(如退烧、止血、伤口处理),缓解不适症状;维护入校秩序及车辆引导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学校纪委工作的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建立“一事一监督”机制,对命题保密、考场管理、录取公示等重点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核查考评人员回避制度、教职工亲属报考监管规定落实情况,严防利益输送;畅通“电话+邮箱+平台”多元举报渠道,建立信访举报台账,对违规线索按程序优先核查、限时办结;全程保障单招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开展,强化各环节监督与线索处置闭环管理。
宣传服务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融媒体负责人担任。负责通过学校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流程、考试科目、录取规则等信息;考前发布考点路线、考场分布、考试须知等指引;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实训条件、校园文化等优势,提升学校吸引力。
三、招生对象及待遇
已取得参加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
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合”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时间为准。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办法
1. 高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总分500分)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考试:
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200分。语文成绩等级A、B、C、D、E对应折算为80分、70分、60分、50分、40分;数学、外语成绩等级A、B、C、D、E对应折算为60分、50分、40分、30分、20分。
②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含语文(80分)、数学(60分)、外语(60分)等基础知识,满分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分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满分300分。
(3)社会考生是指与在校考生、在读考生相对的考生群体。主要包括:往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者、其他社会人士等。社会考生按照高中考生进行考试和录取。
2. 中职生(总分500分)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含语文(80分)、数学(60分)、外语(60分)等基础知识,满分200分。各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
(2)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满分300分。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要求获奖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一致),考生具有多个计分项目时,则取该考生最高项目的换算得分。
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300分、280分;
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280分、270分、260分;
③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证书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一致),技师赋分300分,高级工赋分260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须在“河南职称网职称证书查询”、“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证书信息,且身份证、证书等关键信息一致。
3. 退役军人(总分500分)
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免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可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特别提醒:退役军人类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获得的相关证书及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于考试当天交由考官核验,进行登记备案并存档,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分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满分300分。
(二)录取办法
1. 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对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
3. 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普高类考生将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若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中职类考生、社会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总成绩排序(若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
4. 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5.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
2. 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 核实审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纪检监察组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于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于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资助政策
设立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同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0元/生/年。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鹤壁市职教园区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392-6633809,6633899
学校网址:https://www.hbqcxy.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s://www.hbqcxy.com/college.html?slug=zsxxw
2025年11月19日
2025-11-27 16:36:46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人才的新途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2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决落实“招考分离”,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
二、组织保证
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纪检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有招生工作组、考务工作组、舆情防控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宣传服务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具体职责如下:
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招生就业的副院长担任。负责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简章的信息发布以及统筹学校单招考试组织、协调工作。
考务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单招考试命题与试卷保密工作。按考试要求拟定试题、审核校对,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组织考前培训,对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筹考场布置与管理。负责阅卷评卷与成绩管理。规范考试资料保存,按档案管理规定分类归档、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舆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分管舆情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实时监控网络、媒体、咨询电话等多渠道动态,排查命题保密、考务安排等环节的舆情风险点,同时制定舆情应急预案。针对考试作弊,流程漏洞等突发舆情,快速核查事件真相,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方案。负责通过新媒体等平台解读单招政策、考试流程等内容,解答考生和家长疑问。
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制定完善单招考试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与责任分工,组织应急演练;排查考点安全隐患;处理考中医疗健康类情况(突发疾病、受伤、传染病症状等),现场救护、联系急救与家属,启动防疫预案,隔离消毒并排查密切接触者;应对考中设施与环境类故障(断电、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协调抢修、启用备用设备,组织有序疏散,配合评估考试安排。
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保障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营造卫生、舒适的校园环境;做好工作人员饮用水的发放工作;做好电力保障工作;制定温馨菜谱,保障饭菜供应;考试期间为考生及工作人员提供突发疾病、受伤等应急救治(如退烧、止血、伤口处理),缓解不适症状;维护入校秩序及车辆引导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学校纪委工作的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建立“一事一监督”机制,对命题保密、考场管理、录取公示等重点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核查考评人员回避制度、教职工亲属报考监管规定落实情况,严防利益输送;畅通“电话+邮箱+平台”多元举报渠道,建立信访举报台账,对违规线索按程序优先核查、限时办结;全程保障单招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开展,强化各环节监督与线索处置闭环管理。
宣传服务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融媒体负责人担任。负责通过学校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单招招生简章、报名流程、考试科目、录取规则等信息;考前发布考点路线、考场分布、考试须知等指引;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实训条件、校园文化等优势,提升学校吸引力。
三、招生对象及待遇
已取得参加202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
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合”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时间为准。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评卷
组成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办法
1. 高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总分500分)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考试:
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200分。语文成绩等级A、B、C、D、E对应折算为80分、70分、60分、50分、40分;数学、外语成绩等级A、B、C、D、E对应折算为60分、50分、40分、30分、20分。
②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含语文(80分)、数学(60分)、外语(60分)等基础知识,满分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分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满分300分。
(3)社会考生是指与在校考生、在读考生相对的考生群体。主要包括:往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者、其他社会人士等。社会考生按照高中考生进行考试和录取。
2. 中职生(总分500分)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含语文(80分)、数学(60分)、外语(60分)等基础知识,满分200分。各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
(2)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满分300分。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要求获奖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一致),考生具有多个计分项目时,则取该考生最高项目的换算得分。
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300分、280分;
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280分、270分、260分;
③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要求证书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一致),技师赋分300分,高级工赋分260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须在“河南职称网职称证书查询”、“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证书信息,且身份证、证书等关键信息一致。
3. 退役军人(总分500分)
实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免文化素质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可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特别提醒:退役军人类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获得的相关证书及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于考试当天交由考官核验,进行登记备案并存档,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分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满分300分。
(二)录取办法
1. 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对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
3. 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普高类考生将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若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中职类考生、社会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总成绩排序(若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
4. 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5.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
2. 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 核实审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纪检监察组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于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于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资助政策
设立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同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0元/生/年。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鹤壁市职教园区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392-6633809,6633899
学校网址:https://www.hbqcxy.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s://www.hbqcxy.com/college.html?slug=zsxxw
2025年11月19日